《2021年度“安全之星”評選方案》講解了公司為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夯實安全隊伍建設,每月組織“安全之星”員工評選的具體實施方案。該方案旨在通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倡導“我要安全”的理念,營造自主安全文化氛圍,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良好發展。評選內容分為三大項:一是嚴格遵守員工安全行為準則,每月最高分為80分;二是創新安全管理,每月最高分為10分,鼓勵員工提出新的安全管理辦法或理念;三是主動參與安全管理,每月最高分為10分,強調員工應以主人翁精神參與安全管理工作,影響和引導同事改變不安全行為。此外,方案還詳細列出了評選的一票否決條件,如發生“三違”情況、違反安全管理制度導致事故等行為將取消評選資格。評選時間范圍為每月26日至下月25日,評選過程需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評選結果將在每月26日公示3天,獲獎者將獲得500元獎勵,并作為年終安全評優的依據。
《2021年度“安全之星”評選方案》適用于所有參與公司日常運營和安全管理的員工,特別適合于那些在生產一線、安全管理崗位、以及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各個部門。該方案旨在通過激勵機制,提升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推動公司在安全生產方面不斷進步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