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人員安全管理履職清單》講解了2015年3月16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布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強調了“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的重要性。規定要求企業必須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并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主任。同時,企業應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該文件還詳細列出了集團公司子公司領導人員及公司領導在不同領域的安全工作職責,包括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具體分工。例如,董事長和黨委書記負責公司的全面工作、黨委工作、發展戰略、信息化規劃、決策管理和組織干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總經理則負責公司生產經營、人力資源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安全工作;副總經理則分管非鋼產業、醫療衛生、物業、土地、房產以及煤礦和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工作。
《領導人員安全管理履職清單》適用于各類企業的領導層,尤其是涉及高風險行業的企業,如煤礦、非煤礦山、化工、建筑等。該文件為各級領導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管理職責清單,有助于確保企業在日常運營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通過明確分工和責任,該文件有助于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正常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