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履職清單》講解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履職清單的主要內容。該清單涵蓋了多個方面的詳細要求,包括綜合類、化工(危險化學品、醫藥)、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生產經營單位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小微企業、大型商業綜合體、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車間(工段)主要負責人、崗位員工和班組負責人等不同角色和行業的履職要點。具體來說,清單強調了制度、機構、人員配備的重要性,要求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各項規章制度。在保障安全生產投入方面,清單要求將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年度計劃和財務預算,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確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也是重點,要求各類人員參加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此外,清單還詳細列出了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具體措施,如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等。設備設施和作業安全管理方面,清單強調了作業環境的合理規劃、設施設備的檢測維護、作業行為的規范管理以及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履職清單》適用于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化工、危險化學品經營、大型商業綜合體等高風險行業。該清單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了詳細的安全生產管理指南,幫助其明確各層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適用于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車間(工段)主要負責人、崗位員工和班組負責人等各級管理人員及一線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