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講解了甲方與乙方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方面的權利與義務。該協議旨在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規定,明確了甲方的職責,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在停電前及時通知乙方、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和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協議詳細列出了乙方的職責,如合理設置配電箱、遵守國家及地方安全用電技術規范、不隨意亂接亂拉電源、使用合格的手持電動工具、采用封閉式碘鎢燈、穿戴防觸電防護用品、配置兩級漏電保護裝置、使用合格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及時報告安全隱患等。協議還強調了雙方在發生電氣災害事故時的責任劃分。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適用于建筑施工單位及其分包單位,特別是在施工現場需要臨時用電的各類工程項目中。該協議為雙方提供了明確的用電安全指導和管理規范,有助于減少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協議特別適合那些涉及大量電氣設備使用和復雜用電環境的建筑項目,如高層建筑、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