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特種設備重大事故應急預案》講解了有效預防本市特種設備重大事故的發生,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災害,提高事故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該預案的編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預案適用范圍涵蓋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較大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主要包括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等設備、設施的重大、較大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的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確保應急救援體系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預案還詳細劃分了事故等級,包括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并明確了各等級的具體標準。此外,預案還建立了市特種設備重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及其辦公室,以及現場指揮部,明確了各自的職責和任務。
《南京市特種設備重大事故應急預案》適用于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監管部門及相關應急救援機構。這些單位和機構需要熟悉預案內容,掌握應急處置流程,確保在發生特種設備重大事故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預案特別強調了各單位之間的協調與合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