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講解了玉林市應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機制,旨在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該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適用于玉林市行政轄區范圍內可能發生的特大安全事故。這些事故包括特大火災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民用航空事故、城市燃氣事故、建筑事故、旅游事故、教育系統事故、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漁業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其他特種設備事故和礦山事故、中毒事故等。預案詳細描述了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的構成,包括總指揮部及其下設的警戒保衛分指揮部、醫療救護分指揮部、物資供應分指揮部、重大污染處理分指揮部和善后處理分指揮部。預案還明確了總指揮部和各分指揮部的具體職責,包括控制事態發展、部署應急救援預案、調整預案、調用資源、疏散人員、監測環境污染、穩定社會秩序和善后處理等。此外,預案規定了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的具體要求,事故單位需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并提交書面報告。
《玉林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用于玉林市行政轄區內的各類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特別是涉及高風險行業的企業和單位,如化工、建筑、交通、燃氣、旅游、教育、漁業、礦山等,更應熟悉并嚴格執行該預案,以確保在特大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