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講解了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總體原則、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該預案旨在通過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預案詳細規定了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設立及其職責,指揮部由市長擔任總指揮,成員涵蓋多個政府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預案還明確了指揮部下設的辦公室、施救組、安全保衛組、醫療救護組和善后處理組的具體職責。施救組根據不同類型的事故,如危險化學品、建設、民用爆炸物品、特種設備、煤礦和非煤礦山等,分別由相應的政府部門牽頭負責。安全保衛組負責現場的安全維護和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組則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
《烏魯木齊市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用于烏魯木齊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單位、組織和個人。特別是在發生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預案為相關單位和部門提供了詳細的應急響應流程和職責分工,確保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預案特別強調了各方的支持和配合,要求各單位和個人在事故發生時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共同應對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