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縣特別重大事故應急處置預案》講解了特別重大事故的界定標準,包括水利、電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公路及其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及以上,以及一次造成100人及以上急性中毒等。特別重大事故的防范重點包括道路交通、火災、石油化工、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特種設備、急性中毒等領域。預案還詳細描述了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與現場保護流程,包括通訊聯絡方式、事故報告的內容、現場保護的具體措施等。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設立與分工也得到了明確規定,包括總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及其下設的多個分指揮部,明確了各自的職責和工作步驟。
《xx縣特別重大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適用于xx縣內所有可能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政府部門,尤其是道路交通、火災、石油化工、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特種設備、急性中毒等高風險行業。該預案旨在提高全縣應對特別重大事故的綜合指揮能力和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與協調水平,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