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講解了福建省針對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機制,包括組織機構與職責、接報警與應急響應等方面的內容。該預案設立了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其下屬機構,明確了各級領導和成員的具體職責,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序地進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負責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省特種設備事故緊急情況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協調,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編制應急預案、協調和組織全院對事故的處置工作。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則負責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處理措施。預案還詳細規定了事故報告的流程,包括本院所有人員、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設區市所、站綜合室的報告責任和程序。此外,預案還描述了基本響應程序和現場工作的主要內容,強調了事故現場的緊急處置原則,包括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擴散等。
《福建省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適用于福建省內所有涉及特種設備的企業、單位和機構,特別是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和維修單位。該預案對于提高各單位應對特種設備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相關部門和人員應熟悉預案內容,定期進行應急演練,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