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講解了浙江省在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時的應急處置機制,旨在通過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和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該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適用于省內道路上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預案強調了以人為本、減少損失、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和平戰結合的工作原則。組織指揮體系包括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體系、日常辦事機構、現場處置機構以及市、縣(市、區)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預案還詳細劃分了事故的等級,分別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此外,預案提出了預防與預警措施,包括預警信息、預警行動和預警體系建設,確保在事故發生前能夠有效預防和應對。
《浙江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適用于浙江省內各級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急管理機構及相關企事業單位。這些機構和單位需要根據預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應急指揮體系,明確各自職責,加強預警信息的收集和處理,提高應急響應能力,確保在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時能夠迅速、高效地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