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講解了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中的法定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從業人員享有勞動安全、職業健康保障和工傷保險等權利,并有權了解作業場所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在勞動合同中明確這些條款,且不得通過任何形式免除或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的責任。從業人員有權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并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此降低其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從業人員應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接受教育和培訓,報告事故隱患,服從事故現場指揮,配合事故調查,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適用于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特別是涉及高風險作業的企業,如化工、建筑、礦山等行業。該文件明確了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和義務,有助于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同時也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了具體的法律依據和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