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團公司安全總監制度實施管理辦法》講解了公司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該制度旨在理順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制,強化制度落實,糾正項目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如重生產、輕安全,有章不循,違章不糾等。具體措施包括設立安全總監崗位,配合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專職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總監專職設立,不得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兼任,級別為公司總經理助理。同時,公司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人員配備不少于10人,并根據單位經營規模、業務板塊、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對于擁有自有大型設備或租賃使用大型設備較多的項目,必須設置專職機械設備管理員。此外,公司還應通過設置公司安全總監、公司安全環境管理部負責人、設備租賃建安公司負責人、主任安全工程師、直管部(分公司)安全總監、項目安全總監(項目安全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員等關鍵崗位,逐步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隊伍,確保安全生產管理信息溝通順暢,監控到位。
《XX集團公司安全總監制度實施管理辦法》適用于XX集團公司所屬從事房建、安裝、水利水電、市政、路橋、鋼結構、地基與基礎、礦山施工的直管部(分公司)、項目部。這些單位需嚴格按照制度要求設立安全總監崗位及相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保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