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安全作業證》詳細介紹了臨時用電作業的安全管理流程和具體要求。該文件分為兩聯,第一聯由安全管理部門存檔,第二聯由作業單位持有。文件明確了申請單位、申請人、作業地點、作業時間、電源接入點、工作電壓、用電設備及功率等基本信息。此外,還列出了詳細的危害辨識和安全措施,包括安裝臨時線路人員必須持有電工作業操作證,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需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臨時用電線路應采用五線制且在裝置內不低于2.5米、道路上不低于5米,架空進線不得使用裸線且不在樹或腳手架上架設,暗管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深大于0.7米,現場臨時用配電盤、箱應有防雨措施,臨時用電設施裝有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工具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用電設備、線路容量、負荷需符合要求。文件還要求作業部位負責人、送電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生產管理部門分別簽署意見,并記錄接線送電時間和停電拆線時間。
《臨時用電安全作業證》適用于各類需要臨時用電的工業和建筑施工企業,特別是涉及高風險作業的場所,如化工廠、礦山、石油和天然氣設施等。該文件旨在確保臨時用電作業的安全性和合規性,減少因臨時用電不當引發的事故風險,適用于安全管理、生產管理和電工等相關崗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