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試驗室安全工作規程》講解了高壓試驗室的安全技術措施,包括設置安全標示牌、安全信號燈及警鈴和安全遮攔。文中強調了測量絕緣電阻和直流泄露后必須將被試品對地放電,以及試驗室內只能進行單項工作,確保工作人員和試驗設備及被試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試驗室的接地引線必須完整,接地線和接地體連接應采用螺栓連接和焊接,禁止使用膠質絕緣線作為臨時接地線。高壓試驗設備和被試品的外殼必須良好接地,重要儀器和弱電設備需注意防止放電反擊。試驗設備及被試品在試驗前后的放電必須將接地線可靠接地,并使用放電棒放電。接地線應采用截面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多股裸銅線。規程還詳細規定了高壓試驗的安全距離,包括高壓引線及試驗設備帶電部分與接地部分及工作人員的最小安全距離。當交流試驗電壓(有效值)達到250kV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遠離被試品或應在控制室內,不得在未切斷電源的情況下接近高壓試驗設備和被試品。此外,高處作業時應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用梯子時應安置穩固,人字梯必須具有堅固的鉸鏈和限制梯子開度的拉鏈,并有專人扶持。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皮尺和線尺進行測量工作。防火工作則參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高壓試驗室安全工作規程》適用于高壓試驗室的工作人員、管理人員以及相關技術人員。該規程特別適用于電力系統、科研機構、檢測中心等涉及高壓試驗的單位,旨在保障高壓試驗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預防事故的發生,提高試驗工作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