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作業中的具體安全操作規程,包括上班前的準備、酒后禁止上崗、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和相關安全規定。規程強調了電氣設備檢修前必須切斷電源、掛停電牌,并采取防自轉和自滑措施。同時指出,在井下瓦斯濃度超過1%時,禁止進行電氣檢修作業;若瓦斯濃度達到1.5%,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離人員,并報告相關部門。規程還要求高空或井筒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確保安全措施到位。對于需要變配電所值班人員操作停送電的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嚴禁帶電作業。無論高壓或低壓系統停電作業,都需掛“停電作業”牌,進行驗電、放電和接臨時地線等安全措施。規程還規定了在電氣線路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禁止觸摸帶電體。多個工種聯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嚴禁擅自作業。在試驗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需制定相應安全措施并報領導批準。作業前應對工具、儀表和保護用品進行檢查和調試,確保其準確、安全、可靠。檢修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前應了解整個供電系統的電壓等級,使用合適的驗電筆。定期檢修或大修設備前,應按作業計劃做好準備工作。對于6千伏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檢修,還需遵守“高壓設備作業規程”。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合格的絕緣手套和絕緣靴,站在絕緣臺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并在停電后的開關上掛上警示牌。規程還要求對規定的日、周、月檢內容按時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礦井內從事大型設備維修電工作業的工作人員,特別是那些需要在井下進行電氣設備檢修、安裝、維護和測試的電工。該規程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操作指南,幫助他們在復雜的井下環境中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因操作不當引發安全事故。同時,該規程也適用于礦井安全管理機構和相關監督部門,作為制定和執行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