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業安全部門職責》講解了冶金企業安全部門的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文件指出,安全部門在經理和分管副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監督和檢查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執行。安全部門還負責制定和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職業病危害問題有權下達整改指令,并督促實施。此外,安全部門還需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審查和驗收,編制和監督實施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管理職業衛生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統計和報告傷亡事故,監督個體防護用品的使用,建立和完善各類安全管理臺賬,組織防火防爆宣傳教育和檢查,充實消防器材,指導義務消防員工作,并負責新、改、擴建工程消防項目的審查和驗收。
《冶金企業安全部門職責》適用于冶金行業的企業,特別是那些需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該文件為安全部門提供了詳細的職責說明,幫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能,確保企業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員工健康。適用于安全部門的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安全專員等相關人員,也適用于企業高層管理者了解和監督安全部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