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生產車間職工崗前檢查制度》講解了為建立生產車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排除、管理,有效減少和預防安全生產事故而制定的制度。該制度要求職工在上崗前必須對自己的崗位或即將進行的工作以及相關防護用品的佩戴進行安全自檢,確認無誤后才能上崗。主要檢查內容包括:起重設備的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必要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所用設備和氣瓶的安全可靠性;作業現場構件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齊全、可靠;操作要領和操作規程是否明確。職工發現安全隱患后,應及時向班組長或車間主任報告,并做好安全隱患提示標識。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并經生產(安全)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能繼續使用。車間安全部門對整改不力的班組和個人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拒不改正者將受到罰款處理。
《鋼結構生產車間職工崗前檢查制度》適用于鋼結構生產車間的全體職工,特別是操作起重設備、數控設備、焊接設備等的工人。該制度也適用于車間管理人員,如班組長、車間主任等,他們負責監督和落實職工的崗前檢查工作,確保所有安全隱患得到及時發現和處理,保障車間的安全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