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維護員操作規程》講解了監控系統日常管理、維護與調試以及儀器修理的具體要求。在日常管理方面,規程指出監測系統的安裝、維護與調試應由經過技術培訓的專職管理人員完成,儀器在搬運和拆卸時需謹慎操作,防止損壞脆弱元件和線路板。遙測儀、斷電儀必須選用礦用防爆型,安裝位置應符合集團公司的管理規定。儀器的報警值設為1%,斷電值設為1.5%。在維護與調試方面,規程強調要定期清理儀器上的煤塵,防止氣孔堵塞,每半年需將儀器回至地面進行全面清洗、調試。新安裝的儀器前五天內需每天檢查,之后每周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調整。催化元件使用一段時間后需更換,并進行調試。在儀器修理方面,專職管理員需熟練掌握各種故障的處理方法,檢修時應按照廠家提供的原理圖和說明書進行。若儀器工作異常且無法及時修理,應及時上報并更換整機。
《監控維護員操作規程》適用于煤礦及其他存在類似監測需求的行業,特別是那些需要對環境中的氣體濃度進行實時監控的場所。規程詳細規定了從日常管理到維護調試再到故障修理的全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穩定運行,提高安全生產水平,減少事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