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礦機工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給礦機工在操作過程中應遵守的安全規范。該規程詳細列出了開車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檢查各部位螺絲的緊固情況、潤滑情況、減速機油位、傳動軸、偏心軸、電機等設備的正常運行,以及安全防塵裝置的良好狀態。規程還強調了開車前需發出信號并打開噴水頭。在開車運轉中,規程要求操作人員不得用手觸摸或檢修正在運轉的機械,避免將原礦倉的料完全放空,防止木頭、鐵器等雜物進入破碎機,并按規定存放揀出的雜物。此外,規程還規定每小時檢查一次電機及軸承的溫度和工作情況,確保各潤滑點和機械部件的正常運行。如遇電機或電器設備故障,應由電工進行維修,操作人員不得擅自處理。如果其他工序出現事故,應立即停止給礦。
《給礦機工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礦山企業中的給礦機工及相關操作人員。該規程為操作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確保自身和設備的安全,減少事故的發生,提高生產效率。同時,該規程也適用于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為培訓和監督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