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爆炸危險區管理制度》講解了為加強公司作業場所粉塵爆炸危險區的安全管理,預防粉塵爆炸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員工和財產的安全,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據《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特制定的管理制度。該制度詳細規定了粉塵爆炸危險區的劃分,包括20區、21區和22區的具體定義和范圍。此外,還詳細闡述了粉塵防爆區的安全管理措施,如拋光車間的防火間距、電氣線路的防爆要求、滅火器材的配備、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明火作業的嚴格管控、防雷裝置的安裝、通風裝置的設置、粉塵檢測和監控機制的建立等。這些措施旨在從多個方面確保粉塵爆炸危險區的安全。
《粉塵爆炸危險區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鋁制品機械加工的公司作業場所,特別是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區域。具體適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吸塵排風管道及除塵器內部、持續進行鋁制品機械磨削、打磨、拋光加工設備內部的加工部位、拋丸噴砂設備內部的拋丸噴砂加工部位等。該制度不僅適用于公司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安全主任、車間主管、生產部,也適用于粉塵作業崗位的工作人員,確保每個人都明確自己的職責,共同維護作業場所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