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煤車間安全通用規程》講解了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標準,包括上崗前應穿好勞動保護用品、戴好安全帽、穿好防護鞋、系好安全帶,并規定了保護用品穿戴不齊全者不得上崗。該規程還描述了生產崗位操作人員的交接班制度,要求接班者提前10分鐘參加危險預知安全課,聽取生產情況和設備狀況,進行設備檢查和試車,確保問題得到解決后才能離崗。此外,文中詳細列出了安全要點,如新進人員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得私自拆除,巡檢和檢修設備時必須走人行道,滅火器不得隨意挪用,上下梯子時需手抓欄桿,設備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嚴禁酒后上崗和違章操作,設備運轉時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2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禁止轉車清理滾筒余煤,處理異常工作時需進行危害辨識并制定安全方案。
《備煤車間安全通用規程》適用于備煤車間的操作人員、維修人員、管理人員以及新入職員工。該規程旨在確保所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遵守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標準,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保障生產安全和員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