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講解了集控工在操作過程中的安全技術要求。該規程強調了操作前必須確認操作臺各電氣開關和信號的完好性,并在發現不安全因素時立即停止操作。規程指出,在啟動每個系統時,必須與相關崗位進行聯系,待對方做好準備并發出開車信號后才能啟動,禁止強行啟動。規程還詳細規定了在更換煤種和煤線時的操作流程,要求確保皮帶線上原煤卸完后再上新煤種,避免混煤和壓煤現象。在啟用各個系統時,必須確保皮帶機和回轉皮帶正常運行后才能啟動相應系統。規程還特別強調了工作紀律,禁止脫崗、睡崗、竄崗和酒后上崗,同時要求集控設備不得濕水。此外,規程明確指出,在沒有與崗位聯系好的情況下,嚴禁開車;在不清楚皮帶上的煤是否卸凈或工作任務不明時,也嚴禁停機或開車。檢修崗位故障時,嚴禁使用聯鎖開車程序。
《集控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適用于煤炭加工、輸送及處理行業的集控工崗位。該規程旨在規范集控工的操作行為,確保生產過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減少因操作不當導致的事故風險。適用于所有涉及集控操作的崗位人員,特別是那些需要頻繁操作和監控多個系統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