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黨組織的書記(含副書記) 安全職責》講解了黨組織書記(含副書記)在勞動安全衛生管理中的全面督察責任,強調了高度重視和關心員工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性,并將勞動安全衛生工作納入精神文明建設。文件指出,黨組織書記需督促各級領導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集團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將其作為考核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指標。同時,書記要推動“黨員身邊無事故”活動,發揮黨員的先鋒表率作用,定期分析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動態,了解存在的問題和員工的心理狀態,向行政領導提出改進建議。此外,書記還需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倡導安全文化,改善員工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作業環境,提高本質安全化水平。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書記應積極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協助做好善后工作,并對負有責任的黨員干部作出黨紀處分。
《各級黨組織的書記(含副書記) 安全職責》適用于各級黨組織的書記及副書記,尤其是那些負責勞動安全衛生管理的領導。該文件對于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的黨組織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有助于確保勞動安全衛生工作的有效落實,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健康水平,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