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保衛部門在企業中的具體職責,特別是在防止地面火災事故方面的作用。主要內容包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建立群眾性消防組織,協助企業領導做好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指導、督促車間消防員、化學危險品保管員和要害部門人員的消防知識訓練和消防安全技術考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嚴重險情時向有關領導提出立即停止操作(或使用)和整改意見,并配合有關部門對重大消防隱患進行整改;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調查火災事故的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競賽、評比、獎懲活動。
《保衛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各類企業的保衛部門,特別是那些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存儲和使用的高風險行業。該文件為企業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幫助保衛部門更好地履行其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職責,確保企業生產安全,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