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主管安全副經理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職責。該文件指出,主管安全副經理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監督其執行情況。同時,制定安全教育計劃及培訓考核計劃,確保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此外,主管安全副經理還需審批重大工藝處理、開停車、檢修、施工的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文件還強調,主管安全副經理需審批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參與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并對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管理提出要求。在企業廠長(經理)不在時,主管安全副經理需履行廠長(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協助廠長(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解決安全技術問題,并在應急救援預案中承擔組織和實施的責任。
《主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各類企業的安全管理崗位,特別是那些涉及高風險作業的企業,如化工、冶金、建筑等行業。該文件為這些企業的主管安全副經理提供了明確的職責指導,有助于提升企業的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