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衛人員安全職責》講解了治安保衛人員在企業安全管理中的具體職責和任務。第一條指出,治安保衛人員需執行安全保衛制度,負責進入公司人員的證件檢查,以及外來人員的登記及檢查工作。第二條強調了關鍵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第三條要求治安保衛人員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和技術培訓,熟悉企業防火、滅火、防爆的知識和消防設施的管理和正確使用。第四條說明了治安保衛人員應參加義務消防隊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積極參與演練和培訓,在發生火災及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發揮主力軍作用。第五條要求治安保衛人員嚴于職守,加強值班巡邏檢查,確保企業安全。第六條強調了嚴格管理進出車輛,防止超載、超速和危險物品帶入企業,同時檢查出廠車輛的貨物是否符合規定。第七條指出治安保衛人員需維護廠區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第八條要求治安保衛人員做好企業內部的治安管理,負責重大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工作。
《治安保衛人員安全職責》適用于企業的治安保衛人員,尤其是那些在大型企業、化工廠、倉庫、工業園區等需要高度安全防范的場所工作的人員。該文件為企業治安保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幫助他們更好地履行職責,確保企業和員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