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企業廠長(經理)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具體職責。該文詳細列舉了廠長(經理)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十一個主要職責,包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審定和頒發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目標,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確保事故預防工作的同步進行,審定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解決重要隱患,執行“三同時”規定,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確保傷亡事故的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組織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開展安全生產競賽和評比活動,及時處理安監部門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拒絕和停止執行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主持安全生產例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接受員工監督,以及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長(經理)的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企業的廠長、經理以及其他高層管理人員,特別是那些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的人員。該文檔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幫助管理層更好地履行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確保企業生產活動的安全性和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