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政工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和任務,包括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加班、加點、超時工作。文件還強調了政工部門在管理人員選拔、聘用、獎懲中的作用,要求及時做好安全管理人員的考察配備工作,確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此外,政工部門需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工傷鑒定,并提出處理意見。文件還規定了政工部門在安全檢查、安全技術培訓、員工招收和職工調配等方面的責任,確保安全工作貫穿于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
《政工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各類企業的政工部門,特別是那些涉及高風險作業的企業。該文件為政工部門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要求,幫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提升企業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同時,該文件也適用于企業高層管理者,幫助他們了解政工部門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從而加強監督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