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治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了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確保煤礦安全生產建設的正常進行,特制定了該管理制度。文中詳細描述了災害防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組織機構及職責,明確了領導小組的具體職責,包括制度與修改、制定災害防治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規劃、實施方案、每月進行考核評分、督查整改落實情況以及組織驗收會。此外,還提出了指導思想,強調了貫徹落實相關文件精神,加強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確保達到二級標準并向一級標準邁進的目標。檢查形式包括動態與靜態檢查結合,每月進行考核評級并形成臺賬備案。會議形式方面,規定了每月召開一次小組會議,解決評分問題,落實整改措施,檢查上次會議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標準要求部分明確了災害防治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必須具備的條件,如無透水、火災、爆破作業引起的事故等,以及具體的建設標準,包括井下排水、防滅火措施、防塵管路、爆破作業規程和突出危險煤層的防治措施。最后,相關要求部分強調了檢查前的預備會、考核評級的公平公正、參評人員的責任制、評分結果的存檔管理等內容。
《災害防治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相關從業人員,特別是那些負責災害防治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人員。該制度旨在幫助這些人員明確職責,規范操作流程,提高災害防治和安全質量管理水平,確保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