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逐級報告制度》講解了從班組到公司的隱患排查逐級報告流程。該制度規定,班組(崗位)需將排查情況上報區隊,區隊再將排查情況上報礦井,礦井最終將排查情況匯總上報公司。對于發現的A、B級隱患及其他煤礦重大事故隱患,要求立即逐級上報相關部門。報告內容應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及當前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當前隱患整改情況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以及隱患的治理方案。對于C、D級隱患,則由安檢部門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確認督導。每月召開的第一次安全辦公例會上,安檢部門負責人需向礦長及各管理人員通報礦井的各類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分析A、B級隱患事故產生的原因,提出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編制月度事故隱患統計報告,做好相關記錄。同時,財務部門必須確保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足額到位。
《隱患排查逐級報告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需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的礦井。該制度不僅為各級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報告路徑和內容要求,還強調了各部門在隱患排查治理中的職責,確保隱患能夠及時發現、上報并得到有效處理。這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