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場所安全保衛管理辦法》講解了××農村銀行(以下簡稱“本行”)營業場所安全保衛管理的職責、基本規定和管理要求,旨在增強本行營業場所的安全防范能力,確保本行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該辦法適用于本行各分支機構,明確了營業場所的定義,包括辦理現金出納、有價單證和會計結算等業務的物理區域,如營業廳(室)、庫房、通道、辦公室、貴賓室、自助銀行等場所。文件詳細列出了各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與權限,如分支機構負責人需傳達和落實安全保衛制度,安全員需協助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并負責監控、報警等安全設備的檢查維護。同時,員工需按規定做好營業前、營業期間和營業終了的安全檢查工作。文件還強調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規定了多項基本規定,包括建立安全員管理制度、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定期檢查安防設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配備必要防衛器具、設立“一米線”等措施。此外,文件還詳細描述了營業前準備和營業期間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如營業前檢查門窗、監控設備,接款時核對押運人員信息,營業期間加強柜面監督等。
《營業場所安全保衛管理辦法》適用于××農村銀行及其各分支機構,特別適用于從事現金出納、有價單證和會計結算等業務的營業場所。該辦法不僅為銀行管理層提供了具體的管理指導,也為一線員工提供了明確的操作規范,有助于提升整個銀行系統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員工和客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