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治理建檔監控制度》講解了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中如何對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建檔和監控的具體措施。該制度強調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需定期組織安全科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立即處理或登記為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于重大安全隱患,安全科應建檔監控并掛牌督辦,而對于短期內難以消除的一般隱患,則責成相關負責人進行整改。隱患整改完成后,由隱患主體責任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組織審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安全科作為事故隱患監控和整改落實跟蹤督辦的機構,負責督促隱患責任人落實防范措施,并對整改進度進行監控。同時,安全科還需建立事故隱患整改臺帳,記錄各種檢查發現的隱患及整改情況,并定期向上級部門匯報。
《隱患排查治理建檔監控制度》適用于各類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別是那些存在較高安全隱患風險的行業,如化工、建筑、礦山、交通運輸等。該制度為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供了系統化的隱患排查和治理流程,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