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點)分級管理制度》講解了企業設備、作業場所和崗位潛在的可能發生的事故的危險因素。這些設備、場所和崗位一旦發生事故會導致人身傷亡、建筑物破壞、設備損壞,是重點控制和管理部位。文章詳細說明了劃分危險源(點)的具體依據,包括有發生爆炸、火災、灼燙危險的場所及物質;有附落、倒塌、落物、崩塊、飛濺傷人及絆倒危險的場所及物質;有觸電傷害危險的線路、設備和場所;有被機具絞、擠、撞、夾等危險的場所;以及其他容易致人受傷的場所及物質。文中還闡述了危險源的分級管理,將危險源按危險程度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危險源,并詳細描述了每個等級的定義和應對措施。一級危險源由廠級領導負責,實行三級管理;二級危險源由車間領導負責,實行兩級管理;三、四級危險源由班組長負責,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此外,文章還提出了對危險源管理的幾項要求,如一、二級危險源必須設立標志牌,懸掛在顯著位置,并保持清楚完好,標志牌要按規定要求制作,各級危險源(點)要建檔登記,繪制管理網絡圖(表)。
《危險源(點)分級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工業企業的安全管理,尤其是涉及高風險作業的行業,如化工、冶金、建筑施工、機械制造等。該制度為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幫助他們識別和管理潛在的危險源,從而降低事故發生的風險,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正常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