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工安全職責》講解了維修工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與義務,強調了維修工需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文件指出維修工必須嚴格遵守維修安全工作規程和紀律,在進行容器、高空等高風險作業時,應按規定辦理安全作業票,杜絕違章作業。同時,維修工有權制止違章行為,抵制違章指揮,并應及時向上級報告。文件還提到維修工需要定期檢查生產設備、防護用品及工具,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維修工還需遵守巡回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做好記錄。在設備維護、檢修過程中,維修工要能夠正確分析和處理各種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隱患。此外,文件強調維修工應按公司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確保施工、檢修過程的安全、衛生和文明。在事故發生時,維修工應迅速報告并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參與搶險,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維修工安全職責》適用于各類工業企業中的維修工人,特別是那些從事高風險作業(如容器內作業、高空作業)的維修人員。該文件對于確保維修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有助于提升企業整體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