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部的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企業中人力資源部承擔的各項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職能和責任。文件明確指出了其作為安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的身份,對新入廠人員及時組織公司級的安全教育,確保考核合格方能上崗,并且協助安全生產部進行員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等相關工作。將員工的安全工作業績作為晉升、晉級及獎勵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從質量和數量上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配備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確保安全崗位的人力保障到位。在招用臨時工時,在臨時用工協議書中明確規定安全方面的條款并協同相關方實施執行。此外還建立健全了有關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規定和勞動保護績效考核制度,編制員工崗前培訓等安全生產教育以及崗位技能培訓的工作計劃并落實。人力資源部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傷亡人員的撫恤善后等工作,確保企業的安全管理措施得到全面而系統的實施。
《人力資源部的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各行業領域內存在安全生產需求的企業機構的人力資源部門。無論是工業制造企業、風電場運營單位或其他生產型企業體,凡是對職工安全有要求并且具備一定規模的公司都可以參考該職責內容,以幫助其明確如何構建和執行內部的安全管理體系,在人才選用與培養方面融入必要的安全考量,并建立完善的事故預防與處理機制。同時也能為企業領導提供決策依據,在人員管理中體現對安全工作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