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安全檢查制度》講解了施工任務進展與現場安全管理之間的關系,強調每個作業隊每半月應不少于一次進行全面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提到分部需每月開展由主管或分管領導主持的安全檢查會議,并對表現優劣進行獎懲,以推動和促進整體安全工作水平。此制度闡述了分部在施工期間隨時進行抽查及監督的重要性,確保各施工作業隊可以每天跟班進行安全工作的指導檢查。文件指出,施工現場須堅持“六查”,涵蓋從隱患排查到規章制度執行,人員就位情況等細節內容的檢查標準,保障安全技術交底按規程落實并記錄完備。此外,文件提及檢查危險源區域、整改情況以及巡查記錄是否健全,施工用電與機械狀態、人員配置等方面均保持良好運作,且資料完整可追溯。特別要求進場工人不得包括不具備條件的人群,所有工人需登記有效證件并簽訂勞動協議。
《現場安全檢查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建筑施工、工程施工等領域的企業和作業單位。具體包括施工單位的各級管理層、各施工作業隊伍以及全體施工人員。該制度旨在為這些從業人員提供一套詳細有效的安全管理規范,幫助其建立和完善自身安全檢查機制,確保施工現場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進而保障工作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和企業財產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