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用前安全檢查管理規定》講解了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下屬煉油化工企業及其承包商在實施裝置、設備和設施的投用前,必須遵循的安全檢查管理體系。它覆蓋了所有新建設、改造擴建及工藝設備發生變更、經歷停車檢維修以及事故后恢復開車等多個場景中的安全管理需求。通過詳細定義投用前安全檢查(PSSR)、必改項與待改項等概念,《規定》為確保項目啟動安全提供了操作指南。同時,文件中還明確了不同級別的操作變動所涵蓋的具體內容,并對投用前的各項管理活動進行了詳細的規范設定,包括自檢自查的時間節點、提交申請的程序、驗收的層級組織等內容。
《投用前安全檢查管理規定》適用于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內部各煉油與化工企業的各類工程項目,同時也涵蓋了為這些企業提供直接服務的所有承包商單位。此文件旨在指導相關人員如何正確執行投用前的各種安全準備工作,特別是在新裝置或經過重大修改的現有裝置重新投入使用的階段。此外,《規定》對于涉及新改建、大修維護及事故恢復情況的操作有著重要指導價值,幫助企業防范因忽視安全檢查而導致的風險,確保所有可能引發安全隱患的問題都能得到徹底整改,從而使設備能夠在滿足嚴格安全標準的前提下順利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