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人員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區域的安全,對外來進入生產區人員的綜合管理辦法。文檔描述了為加強管理而明確的責任部門及具體職責,包括安全保衛、工程及各施工單位在內的多部門需協同保障安全。文件詳述了一系列細致規定和操作步驟,從外包合同中的安全條款,至人員進入前的安全教育登記;從對特殊工種作業資質要求,到在場區內施工的交通規則及作業時速限定。強調外包單位使用機電設備時的安全措施及噪音限制,在進行特定高風險作業如動火、進容器內、高空作業等時必須報批,并詳細列明施工現場安全保護設施不得擅自挪用的要求。同時說明外來作業期間現場清理的責任,禁止亂入與己無關生產區域及亂用生產物品的規條;還闡述了責任承擔方面問題,即若外包導致我公司損失及其后果全部由其承擔。此外強調公司在事故應急情況下的支持作用。
《外來人員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外來作業的各類化工或工業制造企業內部安全管理人員以及所有將進入生產區進行各類建設、維修或者技術支持等工作的外部工作人員。尤其對于那些有多個施工方參與作業的企業來說尤為重要,有助于規范各協作方行為,保證整個工作流程中的人身財產安全。它旨在通過嚴格管理來防止可能的生產意外,并確保各相關方都能遵循公司的安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