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部門安全職責》講解了企業內各生產車間安全生產工藝技術工作的總體要求與責任分配。此文件明確了生產部門需全面負責各車間生產工藝中的安全技術工作,包括編制和修訂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工藝技術指南、操作規程,以及對上述文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并參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修訂工作。文中強調在進行生產技術革新、廠房及設備改造或新產品開發時,生產部門有提出保障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責任;同時應提供關于產品及其原材料和中間產物的理化性質以及相關安全防護的方法。對于因工藝或工藝操作原因導致的事故,生產部門要完成從調查、分析到統計上報等一系列后續處理流程,而且需要針對這些問題制訂相應的防范方案。此外,定期組織以工藝技術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檢查也屬其重要任務之一,在此過程中如果發現隱患,需提出整改方案并在審批后實施。當面臨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時,尤其是危險緊急狀況,生產部門必須做到先及時處理問題再進行報告且嚴禁任何違章指揮現象。
《生產部門安全職責》適用于各類制造業企業中具體涉及生產加工過程的企業部門。這不僅針對大型企業內部設有專門生產工藝技術管理團隊的情況,也涵蓋了中小型企業可能存在的綜合職能管理部門在生產安全上的基本職能。所有涉及到生產工藝改進、設備維護、產品質量監控等活動的企業單位都可以參照此職責內容來設定自身部門的安全管理規范,確保每一個員工能夠在安全環境中工作,從而減少安全隱患發生率,提高整個企業的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