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講解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處理工作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該制度明確定義了不同類型的傷亡事故,涵蓋記錄事故、輕傷及輕傷事故、重傷及重傷事故到死亡事故的具體情形,并根據傷情的嚴重程度和具體表現形式對每種事故進行了詳細說明。制度不僅闡述了傷亡情況對人體造成的長期或暫時的影響,也列舉了可能引起人體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喪失的具體傷害類型。在對事故進行分級描述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根據人員傷亡數或直接經濟損失兩個重要指標,把生產安全事故劃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每個等級對應著不同數量的死亡人數、重傷人數或者特定金額的直接經濟損失。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適用于各類涉及有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對于可能存在工傷風險的行業領域具有指導意義,如制造業、建筑業等容易發生各種人身傷害和職業病危害的工作環境。它為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基本框架,讓企業和相關工作人員了解發生不同級別生產安全事故后的應對流程,以及如何正確評估事故后果并及時有效地采取必要措施減輕傷害擴大,保障職工的生命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