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和車輛進出庫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保障公司倉庫的安全,減少事故發生,對進入倉儲區域的人員及車輛設定嚴格管理和控制的要求。本制度明確了倉庫安全管理的細則以及各部門相關責任人的工作內容。倉庫守護員負責對外來者進行安全監督和管理而辦公室承擔起出入庫記錄存檔任務。對于進入庫區的規定,外來人員及車輛必需獲得正式批準才能通行且禁止隨身攜帶火種、手機和其他任何可能引發火災爆炸危險品進入;此外,在該區域內行動時速度限制在每小時十五公里內并且需裝備防火花裝置,同時,人員入廠時應該實施消除靜電程序以防止靜電危害。所有進入這個空間內部的操作必須嚴格遵照安全規則執行:包括遵守登記制度,聽從管理人員指揮、避免制造噪音等行為要求,還有針對具體作業場景如裝卸操作中的輕放規范或者雷雨天氣下不得逗留的規定,以此保證現場工作人員與存放物資處于一個低風險環境之中。
《人員和車輛進出庫管理制度》適用于從事與倉儲物流相關的企業單位,特別是涉及到化學試劑、石油產品或其他有燃爆風險貨物的倉庫管理。這一制度也針對所有須進出上述類型公司倉儲地點的員工及訪客有效,確保每一個環節都遵循安全生產的基本原則,并將事故預防措施納入到日常運營流程中,使各類參與者明確自身的權利義務并配合完成相應的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