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房防火管理制度》講解了庫房內防火管理的規范和要求,以及相關部門和個人職責。制度旨在通過規范庫房防火安全管理來確保大廈弱電設備的正常運行。制度規定了該內容的適用范圍為公司庫房的防火安全管理和保安部對其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明確了各部門職責財務部負責執行,而保安部消防主管則監督執行情況。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每個庫房應由所在部門設專人管理,此專人需對物品的性質、數量充分了解,并按照規定的存放距離合理擺放各類物品:如內墻與物品間距10公分,外墻至4050公分,柱距10公分,頂部間隔50公分等細節,確保物品之間保持足夠間距,避免發生安全隱患。此外,出入庫程序必須嚴格履行,任何變動都應及時報告并核查,防止物品出現意外損失。同時庫房要保證安全性僅授權人員可以進入。
《庫房防火管理制度》適用于具備一定庫房存儲需求并關注內部防火安全的企業或組織機構。具體來說本規定非常適合重視物資保管、特別是電氣敏感物料存儲設施的單位使用。這能幫助他們更好地規范倉庫內的作業秩序及提升消防安全意識,降低事故發生風險。例如大型超市的后端物資儲存區、制造行業的物料倉或者醫院藥房都可以參照此制度進行相應管理工作調整,強化安全措施以滿足各自業務領域的防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