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職工安全環保職責》講解了每個員工在其工作職責中,應當承擔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責任。它表明企業內每位職工應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執行自身安全環保任務并對本崗位的安全負直接責任。該文描述企業在連續性操作、高溫高壓、易燃易爆、以及有煙塵危害的特點下,強調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直接作業環境中嚴格的安全規定,防止違規操作,并且海上作業要遵守特有的“十不準”。文中明確,任何個人若沒有戴好安全帽或按要求穿勞動保護服,都將被禁止進入生產現場。對于特種作業人員來說,他們必需經過專業的安全培訓并考核獲得資質證書才能正式上崗。文件還提到在發現潛在安全事故預兆時要能夠及時識別并將其控制在初期階段。事故發生期間要及時準確匯報領導,依照應急預案進行處理并且保持現場原始狀態以做好記錄。此外還鼓勵正確的設備使用與維護方式,同時確保各種防護用具及滅火設備完好無損。文中指出員工應積極投入各類安全活動中,參加技能培訓和模擬演練,對違反規程的行為擁有說“不”的權利且對同事們的違章現象予以糾正勸導,最后特別重視嚴格實行交接班制度,預防可能出現的風險。
《全體職工安全環保職責》適用于各個行業內的公司機構尤其是高危領域例如化工行業以及其他存在高溫高壓環境或者具有火災隱患的工作地點。無論是管理層還是普通雇員,只要參與到了具體的生產經營活動之中,都需要了解這一制度的具體要求并遵循相關規定以保障個人安全及企業整體運營的安全性。這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車間的一線工人、實驗室研究人員、海上平臺操作者等。其內容對于確保員工生命健康有著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同時也有助于減少生產過程中的危險事故從而推動企業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