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獎罰制度》講解了企業通過獎罰并舉的策略來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順利進行。該制度詳細規定了一系列獎勵條款以激勵先進:對于設定雙標、單標項目的工程,明確項目需要達到建筑面積和合同簽訂的相關要求,并且需逐級上報及分期驗收。獎勵不僅針對創標成功,還有可能依據不同層級的大檢查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并對相關施工方提出業務傾斜政策。另一方面,對于存在安全風險或違章行為的情況,《考核獎罰制度》設置了嚴格罰款規則,比如針對造成嚴重事故工地的相關責任人采取降職甚至清退處分等嚴厲措施;以及在各級部門大檢查中被批評或得分未達標的單位將面臨現金處罰和限期整改的要求,還附加列出了一些常見的安全違章行為及其具體的經濟處罰辦法。
《考核獎罰制度》適用于建筑行業的施工企業及其所有與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和施工操作有關的人員。這些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經理、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具體執行各項安全技術工作的人員,像高空作業者或者特種設備如井架、吊籃的操作工等人都是本制度直接管理和服務的對象。此外,該文檔同樣適合各級安全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閱讀,因為他們負責根據此文件規定執行現場檢查任務、開具整改通知單和復查確認整改措施落實情況,是確保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運作的核心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