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加班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為保障公司員工在節假日進行加班時的安全與健康,以及預防工傷事故而專門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該規定明確了節假日期間,加班生產應視同正常工作時間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對于有15人以上同時加班的單位要求配置中層干部帶班,并強調其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職責;此外還規定各單位加班班組需要指定安全員,在人數超過一定限額時要有專職安全員巡檢。文件特別重視安全教育方面的工作,強調帶班領導應在加班前組織所有人員接受教育,了解必要的操作規范和規章制度;禁止沒有專業資質者從事特種作業例如非司機不得操作車輛類設備,禁止無電工證等資格的員工接觸電力相關工作;在日常巡邏過程中重點關注高空、電氣、多人配合以及臨時性工作任務現場的安全性,如發現職工飲酒上崗或精神不佳則需立即制止并調整人員安排。并且,各加班單位需提前報備安全措施計劃及參與加班的人員信息。
《節假日加班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涉及可能在節假日期間安排工作人員值班或者加班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它面向的是這些企業內部管理層及其執行層的所有成員,尤其涉及到安全管理部門、生產線負責人和普通工人。這一規定為企業提供了一個具體的操作指南,在保障員工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提高了特殊時期的工作效率,確保了企業的正常運轉和社會責任得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