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部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在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經營部負責總公司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范圍與細則。該文件闡述了貫徹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規定的方針政策,從組織制定和修訂安全管理制度到編制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其執行效果。對于保障生產環境的安全,《經營部安全生產職責》明確了要進行全方位的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協助其他部門落實整改措施。同時,在建設項目方面強調了經營部需參與從設計審查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管理以確保符合安全標準。為保證員工作業時的個人防護,經營部還承擔著勞動保護用品標準的設定以及實際的采購保管等工作。另外,經營部有權深入現場糾正違規行為,并處理緊急安全狀況。在應對事故上,不僅要統計上報相關情況、建立事故檔案,而且參與到事故調查中去。為了推進整體安全管理工作的進步,經營部還需與其他部門合作開展各類安全活動,并推廣現代安全管理辦法。
《經營部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各類存在工業生產和人員聚集的企業或工廠中的經營部門及其下屬單位或分支機構。它尤其適合那些需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范并且內部結構復雜的大型制造企業。通過該制度能夠指導經營部有效承擔起企業范圍內涉及的安全管理職責,使企業能夠在遵循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穩定高效運行。無論是傳統制造業還是現代化高科技產業園區的企業都可以依據此內容構建完善自身的生產經營環節安全保障體系,為企業長期穩定的發展奠定堅實的管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