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細則》講解了集體企業在電力建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框架與詳細實施方法。規定闡述了通過制定并執行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確保電力建設的安全和從業人員的健康。強調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核心理念,規范從管理層到基層員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關系,并確立以各級行政正職作為首要責任人的責任制。文件提出必須貫徹管生產和安全管理并行的原則,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監督體系。同時明確指出企業需要根據國家和行業法規自行制定內部規章制度以促進標準化建設。此外,《管理細則》詳細劃分了施工企業高層領導包括正職、副職以及工程項目部經理、工程主管等多個職位的具體安全職責,涵蓋事故處理、教育宣傳及設施研發等內容。
《集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細則》適用于從事電力建設工作的各類施工企業,尤其是那些涉及到大型基礎設施建設且具有一定危險性的電力工程項目。此細則為所有層級的企業管理人員提供了一套具體的行為指南,有助于提高企業整體安全管理效能。它也指導相關職能部門在自身業務范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任務,為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提供理論依據與實踐參考,從而促進整個電力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