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部及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供應部門及其人員需要嚴格履行的多個安全生產職責。供應部按照管業務必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文章闡述供應部必須執行國家安全法律與企業制度,在制定和完善應急和管理規定時強調落實到操作層面。對于供應商監管,從審查資質建立檔案到確保供應商業績良好方面詳細說明。文中重點提出購入設備單位的資格必須滿足國家和企業安全性標準,并列出如壓力容器等關鍵設備采購特別要求生產許可與抽檢性能。對重要合同中包含的質量、安全條款作了明確指示。針對危險化學品采購有詳細的準入、說明書和標簽規定,進口物資須附帶中文說明材料并確保妥善使用后處理。供應部保證為安全項目提供充足物資,并按規定購買勞動保護用具及應急物資,簽訂或參與合同時加入詳盡的安全細則和規定以確保安全工作明確化。
《供應部及人員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涉及物資采購環節的企業及其相關部門,特別是那些在生產和運營過程中需采購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及消防器材等物品的企業,比如制造業、化工企業、物流企業和其他任何存在采購活動并且注重安全生產的公司和行業。這份文檔指導相關管理人員了解各自安全職責,并協助他們將這些責任納入日常工作流程之中。這有助于確保所有采購操作不僅符合國家標準和內部政策,也能顯著減少可能由于采購疏忽引起的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