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總工程師崗位安全職責》講解了副總工程師在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和任務。該職位需要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技術層面對企業安全工作負有全面責任,這包括推進安全技術管理以及采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防護設備,并主持重大隱患整改方案的研究與落實過程。《公司副總工程師崗位安全職責》描述了新廠建設及技術改造時要確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三同時的嚴格執行,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產使用,以預防各類安全事故。文中強調審核企業內各種規程和技術措施項目是確保這些制度的技術可行性的重要舉措,治理有害物質如生產中的塵毒成為副總工程師的一項關鍵工作,其通過制定并實施相關治理規劃保證作業環境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參與重大事故調查也是本職位重要職責之一,通過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技術原因分析與改進措施建議來規避同類事故再發生,定期深入基層單位對安全工作進行指導與整改監督是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提供必要保障。
《公司副總工程師崗位安全職責》適用于大型制造企業或化工行業的高層技術管理人員。在任何擁有復雜生產設備和技術工藝的企業中,此職責能夠指導相關人員明確自身的安全管理任務,從而提高企業的整體安全性。特別適用于那些正在進行擴建、改建和技術升級改造項目的工業企業,以及涉及到高危行業領域,如有毒有害化學品加工、金屬冶煉等業務領域的相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