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培訓教育制度》講解了環境保護意識在預防和減少各類環保事故方面的重要性,并詳細描述了本制度適用的單位與人員范圍。它規定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各單位部門的環保教育培訓工作并對其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廠長作為本廠的環保第一責任人對環保工作全面把控,設置相應環保管理人員確保制度的有效落實。針對新員工,環保培訓內容涵蓋了法律法規、環保基礎知識、工廠環境狀況及物料特性介紹、應急預案、環保設施設備操作規程等方面,并且提供脫產和自學兩種方式以滿足不同人的需求。要求每名職工每年必須至少接受一次環保培訓,未通過考核將不允許可以上崗。每年初需要制定年度計劃按照此計劃實施培訓,同時建立環保教育檔案以便管理追溯。最后該制度明確了鼓勵獎勵以及懲罰措施來強化執行力度,引導鼓勵大家學習專業知識提升全員素質。
《環保培訓教育制度》適用于工業企業或類似環境中涉及生產制造等可能存在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單位。特別是化工行業,制造業,以及其他存在廢氣廢水廢物排放處理環節的企業最為適用。旨在通過培訓提高從業者的環保意識與技能,使他們在各自的崗位上能夠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減少污染發生,符合國家環保法規的要求。不僅針對正式雇傭的員工,還包括了承包商、施工人員、參觀者以及實習生等各種可能進入該區域的相關人員,從而構建全方位的環保培訓體系。